创建“双方约定订单”系统正式启用 各位店主、会员、网友:
一、 在店主后台众多栏目中均增加了“创建约定订单”入口
1、约定订单交易成功(会员收货确认)后,店主收取1%交易手续费(佣金),最低1元;无论新店主或老店主均统一收费,即此交易模式不支持年限打折方案。 五、店主和会员的等级情况 1、约定订单交易成功后,会自动增加商店等级;如果出现退货,也会减少商店等级;取消订单不影响商店等级。 七、今后禁止在商品栏目录入“朋友订单”之类的商品 1、由于目前的“双方约定订单系统”已正式启用,店主不需要再录入所谓“**朋友订单”、“请***查看”、“给***,他人勿点”等商品,如果店主需要给会员查看商品,请直接生成“双方约定订单”。 2、今后,网站禁止录入以上所列的指定销售对象类商品,否则一经审核发现,网站将第一时间屏蔽,希望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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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员 || 3天前2013-8-19 14:38:24 || 回复59 || 已经回复 ||【店主点评】 [会员点评]
【梧村票证】店主 || 3天前2013-8-19 15:13:27 || 回复1 || 已经回复 ||【店主点评】 [会员点评]
【乞氏小店】店主 || 3天前2013-8-19 15:46:25 || 回复1 || 已经回复 ||【店主点评】 [会员点评]
网站唯一缺陷是不能把已售归档商品彻底删除?。。。。。。。?!
【忻口晋商古物铺】店主 || 3天前2013-8-19 15:58:23 || 回复0 || 还未回复 ||【店主点评】 [会员点评]
本店一起简单的乱投已超期27天了,按网站方条款,三天之内就能办解,可网站方的投诉工作人员还没有办解和处理的方法, 真不知道网站的这些投诉工作人员有没有经过岗位培训就上岗工作了? 发网站函件,回复的也只是这一句踢皮球的话:您好,网站已催促投诉工作人员为您跟进处理,请您耐心等待,谢谢! 希望在此发言能让网站管理层听到,网站方某些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真的很差,真的需要设个“局长信箱”类似的信箱!
【小林收藏】店主 || 3天前2013-8-19 16:42:14 || 回复3 || 已经回复 ||【店主点评】 [会员点评]